浏览次数:357作者:来源: 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2-19 10:06 |
根据市妇联、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兴宁市“富美家园”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市妇联牵头于2023年11月起组织开展“美丽庭院”示范户申报工作。采取自下而上、自行申报、好中选优的办法,经各镇(街道)妇联推荐,市妇联、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实地走访察看,市活动领导小组审核研究后,拟命名第二批兴宁市“美丽庭院”示范户80户(见附件)。现将候选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19日至2月23日(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内,欢迎广大干部群众以来信、来电等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候选家庭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联系电话:0753-3389956;传真:0753-3382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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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妇女联合会
兴宁市农村农业局
兴宁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