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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家庭托育点,能否解决带娃难?专家解读→
浏览次数:191作者:来源: 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11-21 11:04
为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制定公布《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家庭托育点的收托人数、婴幼儿人均建筑面积、服务内容等各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管理办法为依法依规开办家庭托育点提供了怎样的依据?将如何促进家庭式托育服务的规范化发展?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邀请相关专家对管理办法作出详细解读。

 

“家庭式托育”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有超过三成的婴幼儿家庭有托育需求,但入托率仅为5.5%左右。
“从这一数据可见,还有大量托育需求是未满足的。”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所长杨雪燕教授认为,促进家庭式托育服务发展,对于短期内满足我国快速增长的、巨大的托育服务需求很有现实意义。
据管理办法定义,家庭托育点是指利用住宅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场所。
“目前,家庭式托育已成为国际托育服务行业发展的新趋势。”首都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学院讲师、北京大学首都高端智库特聘研究员刘天子认为,相较其他类型的托育机构,家庭式托育具有四项优势:一是地理便利、入托方便、邻里信任度高、举办成本较低、入托方式灵活等独特优势;二是相对熟悉的环境能减少婴幼儿因环境陌生而产生的分离焦虑,满足婴幼儿情感上的依恋需求;三是能够深度融合各类家庭政策,成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增加家庭功能的重要支点;四则可以成为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载体,为儿童早期发展提供科学指导和监测。
综上,杨雪燕对于管理办法的出台充分肯定,“相关部门尽快出台试行办法,是对广大家庭托育需求的及时回应,让从业者和家庭都实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促使家庭式托育服务实现更规范、更健康、更长远的发展。”

“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既迈出家庭托育点规范化发展的第一步,也夯实了行业规范发展的‘基本盘’。”刘天子说。

 

利好政策促进家庭托育点实现合法合规

一直以来,家庭托育点虽广泛存在,但游离于灰色地带、期待走向合法合规。受访专家表示,管理办法在家庭式托育点的收托规模、登记备案制度、房屋性质、照护人员资质要求、场所设施标准、安全防护以及监管主体上均做出相对明确的要求,对家庭托育点走向合法合规提供了明确依据和指导。
在刘天子看来,管理办法所明确的关键一点在于,在举办家庭托育点的房屋性质上允许住宅类房屋成为家庭式托育点的举办场所,但“前提是需要提供有利害关系业主的一致同意,这在民法典上也有法律依据。”
他解释道,家庭托育点的特色就在于“家庭”,以前只允许商办类房屋进行经营,商办类房屋往往与入托家庭在地理位置上间隔较远,在商办类房屋举办家庭托育点也失去了家庭式托育的优势与特色。在他看来,房屋性质放宽这一关键点的突破,对于从业者来说是非常利好的政策支持,将使以往一些在住宅类房屋中经营、游离于灰色地带的家庭托育点有条件转向合法合规。
管理办法还规定,每个家庭托育点的收托人数不得超过5人。每1名照护人员最多看护3名婴幼儿,婴幼儿人均建筑面积不得小于9平方米。这些既是从业者和家庭最关切的问题,也是保证家庭式托育服务质量的核心内容。
刘天子认为,应结合家庭式托育的特色与优势来理解。“家庭托育点就要‘小而精、专而美’,像在自己家一样,规模过大就失去了‘家庭式’特点,而是‘机构式’或‘中心式’了。”
管理办法中,杨雪燕最关注、认同的是第十四条,“家庭托育点应当设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对婴幼儿生活和活动区域进行全覆盖监控。监控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90日。”
“这一规定从某种程度上提升了家庭和家庭托育点之间的互信关系。”她认为,监控系统不仅能让家庭对托育点更放心、安心,也有助于提供托育服务的家庭点规范自身行为、保障自身权益。

 

进一步纾解托育难题、守好安全底线

加强家庭托育点监管、守好安全底线,始终是所有托育从业者和家庭关注的焦点。

管理办法明确,家庭托育点由卫生健康部门主管,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家庭托育点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并对街道(乡镇)、村(居)民委员会均提出监管要求。
刘天子认为,要监管好各家庭托育点的组织与实施、为其提供有效指导,还需有一批专业督导团队对其进行监督与指导,“虽然管理办法明确了监管主体,但是街道(乡镇)往往并不具备监管上的专业性,应引入更为专业的团队。”
他还注意到,目前家庭托育点中存在照护人员专业水平无法保证、从业人员供给数量严重不足、工资待遇无法保障等难题,“亟需建立起一个从业人员的供给体系,确保一支高质量且队伍稳定的照护人员团队”。而“通过哪些必要有效的补贴方式更能提升家庭托育点的办托质量、激发办托热情”,也需大量调研。
置身从业者角度考量,杨雪燕认为,举办家庭托育点的个人或机构均属小微企业,特别是在服务0~2岁婴幼儿这一高风险群体时,很可能因一些难以避免的风险,对其生存带来巨大挑战。
考虑到这种情况,杨雪燕特别呼吁各类保险服务机构针对家庭托育点及时出台相应保险服务。“一旦家庭托育点发生风险案例时,能有专业机构介入、及时认定责任归属,让从业者和家庭的相关权益都得以妥善保障。”
“家庭托育点在前期很难快速获得收益,提供个性化服务、确保服务质量,并由此积累口碑和声誉是一个必经过程。”刘天子建议从业者应认真研读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备案,多与卫生健康部门、街道(乡镇)等沟通,杜绝经营场所的安全隐患。同时学习儿童早期教育与养育知识,对入托家庭提供科学育儿指导,争取成为离家长最近的“育儿支持与指导中心”。
转自:中国妇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