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60作者:来源: 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8-14 16:00 |
“我在朋友圈发了女同事照片,
只是为了追求她。”
上海一名男子刘某不明白,
因为自己这一举动
被公司开除了!
这是怎么回事?
偷拍女同事发朋友圈称“老婆”
男子被公司开除
刘某于2010年7月入职上海某公司,公司《员工手册》规定,“公司禁止性骚扰,对于发生性骚扰的,公司可以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决定。”
2018年,刘某对公司女同事小玲(化名)心生爱慕,几经追求,小玲明确表示拒绝。刘某竟在工作场所偷拍小玲照片,并配文“老婆”“女神”“我的女人”发朋友圈,还多次以短信、微信的方式对小玲进行骚扰。
公司知悉相关情况后,与小刘进行了谈话,告知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员工手册》中关于“禁止性骚扰”的相关规定,遂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
随后,刘某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0余万元,仲裁申请被驳回。
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合法
因此,刘某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此事也引起网友热议
网友们纷纷指责
刘某的行为“侵犯了别人合法权益”
实在是“自作多情”!
也有网友
为公司的决定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