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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兴宁种棵树”倡议书
浏览次数:2122作者:来源: 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4-23 10:31

各单位、社会团体,各位市民、社会各界朋友、爱心人士:

  “十年之计莫如种树”,植树造林、绿化家园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崇高事业。人勤春来早,植绿正当时,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绿美兴宁生态建设,大力营造“植绿、护绿、爱绿、兴绿”的良好氛围,在这充满生机、春意盎然的美好季节,我们发出“我为兴宁种棵树”的倡议,号召全市党员干部职工、各位市民、在外乡贤等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通过认捐、认种、认养等方式,播撒绿色种子、种下片片绿色,共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强富绿美兴宁,使齐昌大地颜值更美、气质更靓。

  让我们共同参与到“我为兴宁种棵树”活动中来,争做绿美兴宁建设者。您可以为孩子认养一棵成长树,见证孩子的健康成长;您可以和亲人、朋友共同认捐认养一棵幸福树、一片友谊林,见证亲情、友情的可贵与无价;您可以以企业、社团的名义认捐认养一片奋斗林,见证团队的发展壮大。认捐形式不限,可以通过个人名义单独捐赠一株或多株树木,或以个人、家庭、单位、团体名义捐赠种植一条街、一段路、一片林,主要种植在城区和镇残次林、水源林、火烧迹地等地方,也可自行在荒山或城镇、村庄、庭院、小区、路边、山边、水边、房前屋后等任何适宜的地方植树。您的善举,不仅可以绿化美化我们共同的家园,还可以为人生留下纪念,可谓意义深远,值得拥有。

  让我们共同参与到“我为兴宁种棵树”活动中来,争做绿美兴宁守护者。“三分栽种、七分管护”。我们要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森林,保护生命一样保护生态”,做一名爱绿护绿的使者。您可以爱心认养城区、圩镇、学校、道路、林地等的绿地和树木,委托市园林部门进行统一养护,并在您认养的树木、绿地统一悬挂或竖立认养荣誉牌,认养期限届满后还可以续养。
  让我们共同参与到“我为兴宁种棵树”活动中来,争做绿美兴宁传播者。我们呼吁全社会关爱绿色、呵护自然,树牢生态文明意识和环保意识,大力宣传植树造林的重大意义,珍惜绿美成果、守护绿美家园,形成人人参与植绿护绿、共建共享绿美兴宁的良好氛围,让大地植绿、心中播绿、全民享绿成为时代新风尚。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我们满怀期待:2023 年,将有一棵树,带着您许下的美好心愿,在我们共同牵挂的家园中播下绿色希望;将有一片绿,因为您的倾心守护,成为绿美兴宁生态建设的最好见证。
  回望来时路,兴宁因您的无私奉献而增添光彩;眺望前行路,兴宁未来发展将因您的爱心捐赠而绽放光芒。让我们行动起来,从种树开始,种出属于大家的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共同建设绿美新家园,奋力谱写绿美兴宁生态建设新篇章。
  认捐认养方式:
  认捐认养地点在城区的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统筹,联系人:罗加佳,联系电话:***********。银行转账汇款至如下爱心账户:2007002109100039024;户名:兴宁市园林绿化管理所;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宁市支行。
  认捐认养地点在城区外各镇(街道)的由市林业局统筹,联系人:张美玲,联系电话:3353379。银行转账汇款至如下爱心账户:44183101040011210;户名:广东神光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宁市支行。
  认捐认养捐款方式还可扫描以下微信二维码,进行捐赠。请备注:XX认捐XX树X棵;或XX认养苗木X株;或XX认养绿地XX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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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家庭或个人捐资认捐成功后将统一委托市林业局、各镇(街道)代购树木、栽植、养护,或捐赠树木委托市林业局、各镇(街道)代栽植、养护。认捐人、单位拥有树木冠名权。认捐个人或单位所认捐的树木,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或镇(街道)进行挂牌。以上捐赠方式均可开具公益捐赠票据。
  认养费用标准:
  认养期限为一年(2023 年 4 月 12 日至 2024 年 4 月 12 日)及以上,期满可续签。
序号 认养类别 认养规模最低要求 认养费用
1 个人 树木2株或绿地面积20㎡ 200元/年
2 家庭认养 树木5株或绿地面积50㎡ 500元/年
3 单位认养 树木20株以上或绿地面积200㎡以上 2000元/年
认养标准计算:苗木每年100元/株、绿地每年10元/㎡
  我们郑重承诺:您的每一笔捐款都将用于绿美兴宁生态建设,让受赠款项发挥最大作用,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资金使用情况,自觉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中 共 兴 宁 市 委
兴宁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