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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妇联: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巾帼志愿者在行动”暨宪法宣传活动
浏览次数:469作者:来源: 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12-05 16:19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国际志愿者日契机,在“12·4”国家宪法日来之际,兴宁市妇联、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兴宁站)于12月2日在永和镇新中村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巾帼志愿者在行动”暨宪法宣传活动。

   活动邀请到兴宁市政府法律顾问张伟波律师为大家作宪法知识讲座,张律师以宪法为切入点,围绕民法典、婚姻家庭、土地纠纷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引导广大群众在任何时候都要依法办事,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营造遵纪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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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讲座结束后,还在新中村文体广场摆放宣传展板、发放法治宣传读物,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开展宪法宣传,向广大群众宣传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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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巾帼志愿者通过入户宣传的方式,向在家群众发放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与广大妇女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引导她们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借助法律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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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本次宪法宣传活动现场解答群众咨询数2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发放宣传品10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