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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案例 |“一站式” 取证严惩性侵儿童案
浏览次数:241作者:来源: 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2-16 08:51

 

一、基本案情

 

2018年4月,李某强行多次性侵一名被其拐骗的女童,猥亵一名男童。上海市某区人民检察院接报公安机关涉案线索后,遵循性侵害未成年人“一案一介入”原则,提前介入,排摸关联线索,强化捕前取证引导,将涉及的跨省拐骗、组织乞讨以及猥亵被拐骗儿童等恶性犯罪彻底查清查实。为了避免对被害儿童二次伤害,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开展 “一站式” 取证,联系专业社工作为合适成年人,委托司法局指派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安排心理咨询师对未成年受害人进行心理疏导,与民政及社区管理等部门对接予以妥善安置,持续与多地公安密切联系,帮助其中两名未成年受害人成功寻找父母重返家庭。2019年1月11日,上海市某区人民检察院以李某涉嫌强奸罪、拐骗儿童罪、猥亵儿童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以拐骗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 

二、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跨省拐骗、强奸、猥亵儿童的恶性犯罪,社会危害极大,严重影响儿童成长和社会稳定。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积极落实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保护机制,关爱救助困境儿童,护航寻亲路,以 “检察温度” 为受害未成年人筑起安全的“城堡”。司法实践中,多次询问取证会对未成年受害人造成二次伤害,极易导致其产生抗拒心理,增加取证难度。针对本案中未成年受害人的特殊身心特点和复杂境况,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案件办理,督促、协助公安机关落实被害儿童临时安置场所,联合开展 “一站式取证”,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用符合其认知水平的用语,配合同步录音录像进行询问,开辟医疗绿色通道进行身体检查,及时固定证据,成功取证。针对涉案未成年受害人缺失家庭监护的问题,检察机关履行司法监护职责,联系专业社工作为合适成年人到场,委托司法行政部门指派熟悉儿童身心特点的律师提供法律支持,保障未成年受害人的诉讼权利。案件办结后,检察机关坚持结案但不结束监管,针对未成年受害人无家可归、继续安置的社会治理难题,加大救助帮扶力度,安排心理咨询师给予疏导抚慰,协同公安、 民政等相关部门帮助2名孩子寻亲成功,妥善安置未成年人,让他们感受到来自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和关爱。

来源: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中国女法官协会、中国女检察官协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女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