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2575作者:来源: 兴宁市妇女联合会发布时间:2021-02-19 17:07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梅州、兴宁市委有关乡村振兴部署,落实上级妇联相关工作部署,市妇联于2018年3月启动全市“美丽家园”建设工作,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家风美、房屋美、村庄美、生活美为重点内容,积极发挥妇联组织优势和妇女在家庭中的独特作用,广泛发动、组织、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和家庭积极投身“美丽家园”建设,着力改善宜居环境、注重家庭教育、传承良好家风、培育社会新风,引领广大妇女和家庭共建美丽乡村、共创文明城市、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经各镇(街道)妇联推荐和审核把关,市妇联党组研究决定,拟命名5个村为第二批兴宁市“美丽家园”示范村、10户家庭为兴宁市“美丽家园”示范户。具体侯选名单公示如下:
第二批兴宁市“美丽家园”示范村侯选名单(5个)
罗岗镇红旗村
坭陂镇东红村
水口镇光夏村
石马镇马石村
宁新街道大圳村
第二批兴宁市“美丽家园”示范户名单(10户)
罗岗镇霞岚村陈丙英家庭
罗岗镇红旗村杨辉莲家庭
坭陂镇文德村廖贵红家庭
坭陂镇文东村张碧霞家庭
龙田镇碧园村石兰兰家庭
宁中镇古塘村袁静梅家庭
宁新街道大圳村罗红梅家庭
水口镇光夏村黄育平家庭
石马镇洋门村何艳家庭
石马镇洋门村刘茂枚家庭
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19日至2月25日。在公示期限内,欢迎广大干部群众以来信、来电等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候选名单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联系电话:0753-3380563;传真:0753-3382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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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妇女联合会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