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4913作者:来源: 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4-20 09:45 |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和广东省妇女十三大会议精神,团结激励广大妇女进一步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立足岗位,争创一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妇联决定开展评选表彰2019年度兴宁市“三八红旗手(集体)”活动。
活动通过自荐、他荐和组织推荐等方式开展,经各镇(街)妇联、市直各单位妇委会(妇女小组)积极推荐,市妇联综合评审,好中选优,并征求组织人事部门、纪检、计育、公安、市场监督、税务、人社、环保等相关部门意见,推选出“2019年度兴宁市“三八红旗手”候选人10名、2019年度兴宁市“三八红旗集体候选对象10个,现予以公示,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公示时间为2020年4月17日至4月23日。在公示期限内,欢迎广大干部群众以来信、来电等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候选人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联系电话:0753-3380563;传真:0753-3382861。
电子邮箱:xnflbgs@163.com。
联系地址:兴宁市中山西路76号兴宁市妇联。
邮 编:514500。
兴宁市妇女联合会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