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3458作者:来源: 兴宁市妇女联合会发布时间:2019-12-23 17:18 |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按照省妇联开展“家家幸福安康工程”的统一部署,以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推动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梅州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妇联联合开展2020年梅州市寻找“最美家庭”活动。
一、推荐范围
在梅州市居住2年以上的城乡家庭(家庭成员户籍不限),家庭成员无违纪违法记录的家庭。
二、推荐条件
准入零门槛,标准群众定。所推荐家庭成员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孝老爱亲、教子有方、和睦邻里、热心公益、绿色节俭、廉洁齐家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身边群众认可度高的典型。
三、推荐方式
采取群众自荐、他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群众可到当地妇联或“妇女之家”进行自荐、推荐;下载推荐表,填写后发送至邮箱 xnflbgs@163.com进行推荐。由市妇联择优推荐参评2020年度梅州市“最美家庭”。
四、报名方式。
将《梅州市“最美家庭”推荐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2000字内的事迹材料,家庭生活照3张,同时提供相关审查意见证明(计生、纪检等的审核)等资料,于2020年1月15日前发至市妇联邮箱:xnflbgs@163.com,联系人:黎文怡,联系方式:3380563,地址:兴宁市中山西路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