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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梅州市“我心中的三八红旗手(集体)”活动启动啦!
浏览次数:3455作者:来源: 兴宁市妇女联合会发布时间:2019-12-18 15:55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团结激励广大妇女进一步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立足岗位,争创一流,梅州市妇联决定开展2020年寻找梅州市“我心中的三八红旗手(集体)”“我心中的巾帼文明岗”活动。

  一、活动方式

 (一)梅州市“我心中的三八红旗手(集体)”:通过组织推荐和社会推荐两个渠道开展。

  一是组织推荐渠道。按照评选条件积极推荐;被推荐人(集体)须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经当地妇联组织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后报市妇联。市妇联进行资格审核后,择优报送梅州市妇联。

  二是社会推荐渠道。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征集推荐梅州市“我心中的三八红旗手(集体)”。梅州市妇联将在梅州妇女网和“梅州妇女”微信公众号发布征集启事,向社会公布参与方式、评选条件及热线电话,接受社会各界通过个人自荐、他人举荐、单位推荐等多种形式参与评选活动。社会推荐梅州市“我心中的三八红旗手”名额2名,梅州市“我心中的三八红旗集体”名额1个。

  (二)梅州市“我心中的巾帼文明岗”:评选采取创建单位自我推荐、组织推荐、逐级创建、逐级申报的办法进行。重点向生产和服务一线的劳动妇女为主的集体(班组) 倾斜,注重城乡统筹平衡。经当地妇联组织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后报市妇联。市妇联进行资格审核后,择优报送梅州市妇联。

  二、推荐条件

  (一)梅州市 “我心中的三八红旗手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在梅州工作生活2年以上(户籍不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2.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开拓创新、甘于奉献,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女性精神。

  4.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奋发有为、锐意进取,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

  5.原则上获得过县级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或其他县级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或专业奖项。

  6.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中的处级及以上女性领导干部以及由市委组织部管理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原则上不推荐。

  7.梅州市“我心中的三八红旗手”称号不重复命名。

  (二)梅州市“我心中的三八红旗集体”条件

  1.女性比例为60%以上的单位或组织。

  2.集体成员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

  3.集体成员能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甘于奉献。

  4.为促进梅州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在界别战线和行业领域中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5.原则上获得过县级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或其他县级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

  6.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中的处级及以上单位,以及由市委组织部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原则上不推荐。

  7.梅州市“我心中的三八红旗集体”称号不重复命名。

 (三)梅州市“我心中的巾帼文明岗”条件

  寻找“我心中的巾帼文明岗”活动在城乡妇女比较集中的行业和单位中开展。凡符合推荐条件的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社区等以城乡妇女为主体的一线集体和岗位均可参加寻找“我心中的巾帼文明岗”活动。

  1.原则上女性应占集体人数的60%以上。争创岗组的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性。除特殊岗位外,一般要求3人以上(含3人)的集体。

  2.全体成员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本系统、本行业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全体成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弘扬文明新风和“四有”“四自”精神,爱岗敬业,熟练掌握业务技能,创先争优、团结协作,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中贡献突出。

  4.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有明确的争创计划,细化的创建标准,完善的学习培训制度,创建档案健全,在醒目的场所亮身份、亮承诺、亮标准,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畅通。

  5.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受到公众好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显著,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6.在本行业、本系统、本地区的相应层级创建集体中具有较强示范性、代表性和影响力,且参与创建一年以上,方可申评所创层级巾帼文明岗。

  7.梅州市“我心中的巾帼文明岗”称号不重复命名。

  三、严格审核申报梅州市“我心中的三八红旗手”的企业负责人,须经当地县(市、区)以上市场监督管理、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审查同意。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还需经过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审查同意。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单位),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有关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等部门审核同意。要协助市妇联做好属地管辖社会化推荐的梅州市“我心中的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人的政治、经济、业绩表现、无犯罪证明、计生证明等审核工作。梅州市“我心中的巾帼文明岗”重点向生产和服务一线的劳动妇女为主的集体(班组) 倾斜,注重城乡统筹平衡,要经过计生、纪检等部门的审核。

  四、材料报送。12月27日前将推荐材料报市妇联,联系人:黎文怡,电话号码:3380563,邮箱:xnfl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