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兴宁市妇女联合会网站首页!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兴宁市人民政府网
今天是:
虐打女儿,亲妈“家暴”法不容
浏览次数:618作者:来源: 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12-16 16:14

 

单亲妈妈生活不如意,管教女儿失了分寸。孩子遭受家暴时,法律和社会竖起了保护的屏障。打是亲骂是爱,代代相传的观念要改变。

案例:女孩满身伤,各方齐救助一个是刚上小学二年级的晓卉,另一个是30 岁出头的单身妈妈方茹。她们是相依为命的母女,方茹和丈夫离婚后,带着女儿来上海工作居住。然而,在一起家庭暴力案件中,她又成了被告人。最早发现晓卉被打的,是她学校的班主任张老师。有一天,张老师发现晓卉一瘸一拐走进教室,多个脚趾溃烂化脓,得知她又被妈妈打了,便领她到校长室汇报情况。见晓卉全身上下青一块紫一块,多处有被牙齿咬伤的印痕,校领导当即决定向上海市长宁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并在对方的指导下,一边安排老师带晓卉去医院诊治,一边到派出所反映情况。

为了晓卉的安全,学校和派出所当天就采取措施,对晓卉进行保护安置,将她与母亲方茹隔离。一切安排妥当后,学校正式向警方报案。警方随即展开调查取证,并委托司法鉴定机构,给晓卉做伤情鉴定。经过对晓卉和方茹的分别询问,警方初步掌握了案情。原来晓卉遭受家暴的当晚,方茹因感冒去医院就诊,回来后发现晓卉在看电视,就责问她为什么不练古筝。虽然晓卉说已经练过了,但方茹认为女儿在撒谎,就用多种方式殴打晓卉 20 多分钟,直至她“认错”。

案情明了的同时,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牵头,长宁区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妇联等多个部门,以及晓卉所在学校、街道、派出所,一起进行了紧急会商。钱晓峰是法院方面的代表,他最担心晓卉的临时监护问题。派出所查到,晓卉的生父季晟在外地居住,已经组建新的家庭,又生了一个儿子,并且表示自己暂时没有办法照顾晓卉。在各方努力下,上海市阳光青少年事务总社与桔子酒店合办的公益项目“中途之家”接纳了晓卉。后来,她又被临时安排到附近的一家养老院,与一位退休的教师奶奶同住,街道干部与社区民警每天接送她上下学。有了新的环境,得到周围人的帮助和鼓励,晓卉惊恐的情绪总算渐渐平复。

由于伤情鉴定报告证实晓卉为重伤,警方逮捕了方茹,检察机关随后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时,方茹承认自己曾对女儿施暴。公诉人认为她多次虐打女儿,曾有过激行为,建议不适用缓刑。但辩护人说,方茹离婚后独自带着孩子在异乡生活,几乎将全部收入都用来培养女儿,主观上没有虐待女儿的故意,被捕后也牵挂着女儿,在痛悔自己教育不当的同时,也为女儿的现状和今后的去向担忧,所以建议判方茹缓刑。

说法:判决细考量,孩子有保障方茹和晓卉毕竟是母女,晓卉将来的生活也需要保障。这些必须面对的问题,并非一纸判决书能解决。而且方茹被捕后,晓卉被送到了父亲在外地的新家生活,她能适应吗?权衡之下,法院决定启动审判特别程序 社会调查评估 。通过妇联的沟通协调,季晟所在市的有关部门对季晟家庭的监护能力以及晓卉的生活、学习、身心状况进行了调查评估。

调查评估报告的内容让法官松了一口气。回到父亲身边后,晓卉在家附近的一所小学就读,表现积极,成绩良好,与同学相处也融洽。虽然初到父亲家,她身体消瘦,经常出现严重抽搐,偶尔还会因为怨恨父亲有欺负弟弟的表现,但随着对家庭环境的逐渐适应,她抽搐的频率明显减少,与家庭成员的关系也有改善。季晟一家住三室一厅的房子,晓卉有自己单独的房间,不过她胆小怕黑,晚上总要继母陪着睡觉,生活中也喜欢粘着继母,期望获得关注。 5 岁的弟弟很喜欢姐姐,继母全职在家照顾两个孩子,她的身体、心理、情绪都得到了比较好的恢复。

晓卉的情况令人放心,也有助于对方茹做出合理的审判。法院认为,方茹殴打、虐待未成年人的手段、次数及造成重伤的严重后果,已经超出了正常家庭教育的界限,属于家庭暴力。 考虑到她确有悔改表现,法院最终以虐待罪判处她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在缓刑考验期的前六个月内,未经季晟同意,不得接触晓卉。

法官认为,方茹的行为有些极端,但她在管教孩子方面的态度并非特例。故意对孩子实施家暴的父母或许不多,以粗暴打骂方式管教孩子的却大有人在。所以未成年人遭受家暴大多持续时间长、隐蔽性强,其他人即使发现也往往持观望态度。而在晓卉的案件中,学校报告及时,街道和社会机构进行了妥善的临时安置,公安司法机关有效介入,基层组织积极配合,社会调查评估也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些做法值得借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