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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叛婚姻,丈夫付出代价
浏览次数:568作者:来源: 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12-13 09:39

丈夫出轨,将夫妻共同的银行卡里的钱转到私人账户,声称已经告知妻子,这样做不算私自转移财产。

案例:何琳(化名)与朱启发(化名)曾经是大学同学。2006年初,两人在恋爱8年之后走进婚姻的殿堂。婚后两人的感情一直很好,他们共同经营了一家进出口贸易公司,日子越过越红火。到了几年,他们已经积累了两套房产,银行存款有76万元,还买了一些股票。一天,何琳本想拿丈夫的手机玩游戏,却意外地发现,丈夫的手机里存有他与另一女子的性爱视频。看到这段视频后,何琳除了生气更多的是伤心。经过质问丈夫,她才知道原来早在半年前,朱启发就已经和视频里的女子发生了婚外情,一直保持到现在。

原本何琳还想,如果丈夫是一时糊涂,她是可以原谅的,可当她知道丈夫背叛以后,便告诉丈夫打算结束这段婚姻。第二天,朱启发就卖掉了大部分的股票,并将股票账户里面的钱转到了自己的私人银行卡中,同时他还陆续转走了银行存款中的76万元。尽管在转移完成后,朱启发通过电子邮件告诉了何琳,但他的这种行为无疑又一次伤害了何琳。何琳到法院起诉离婚,她认为朱启发有外遇在先,得知两人要离婚时又私自转移财产,请求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并判决两套房产、全部的夫妻存款及贸易公司都归自己所有。

朱启发则认为,自己确实有过错并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同意离婚。但不同意何琳提出的财产分割要求,因为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大部分都是自己赚的。朱启发还表示,由于自己急着用钱,先拿走了一部分夫妻存款,但已经及时通知了何琳,所以并没有私自转移夫妻财产,希望法官依法裁判。法官经过调解后,发现两人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因此准予离婚。但夫妻财产该如何分割呢?两人没有争议的财产包括:两处房产,价值6万元的股票,一家贸易公司,还有家里的10万元现金。有争议的财产主要是两人的银行存款。

法官从银行调查得知,朱启发在何琳提出离婚后的第二天,先转走了卡里的56万元,在接到法院开庭通知后,又陆续转走了剩下的20万元。尽管朱启发事后将转钱的行为告诉了何琳,但这样的通知并不能掩盖他隐藏、转移夫妻财产的事实。经过审理后,法官最终判决两处房产、贸易公司的经营权及夫妻共同存款中的54万元归何琳一人所有,朱启发仅得到一少部分夫妻存款和价值6万元的股票。同时,他要在十日之内将转走的钱交还给何琳。

说法:转移财产,得不偿失按照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法官在进行判决时,会根据婚姻破裂的原因,转移财产的行为、后果等因素,来确定少分多少,也有可能完全不分。以何琳与朱启发的离婚官司为例,法官主要考虑了两点:一是何琳与朱启发既是大学同学,又相恋8年,应该说有着很深的感情基础,婚后夫妻关系又很融洽,完全是因为朱启发一人的错误导致了离婚。二是朱启发在得知离婚后,以及离婚官司期间,不止一次取走大部分夫妻存款,是刻意地隐瞒、转移夫妻财产的行为,具有一定的主观故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