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3044作者:来源: 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7-04 10:05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重要讲话精神,为进一步深化群团工作改革,引领社会组织、社工机构和社会热心人士为我市广大家庭提供个性化、专业化、多元化的服务,形成“妇工+社工”一体化机制,推动我市妇女儿童家庭工作再上新台阶,市妇联决定开展幸福家庭公益项目创投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社工机构,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划入公益二类或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依法在市场监督局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无违法违纪记录、诚信服务并具有实力团队。
二、活动规则
(一)公开申报,公平竞争。活动相关信息和项目评审结果将通过市妇联网站等媒体及时公布。
(二)结合需求,评审实施。本次活动征集的项目形式分为命题式和非命题式两类。一是市妇联根据日常工作调研和妇女儿童及家庭需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任务并结合2019年工作实际,提出项目内容和目标,以命题的方式征集项目(详见附件1)。二是各镇(街)妇联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工作重点,指导社会组织、社工机构设计项目;社会组织、社工机构也可结合自身优势,主动联系镇(街)妇联,共同商讨设计申报相关项目。申报的创投项目方案,由市妇联、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兴宁站)根据申报项目的可行性、社会预期效益,择优确定;入选项目,市妇联将给予资金支持。
(三)强化监管,务求实效。对入选确定实施的项目,市妇联将对项目实行督导管理并结项评估,以确保项目的服务实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实施步骤
(一)申报阶段(2019年7月5日——7月25日)
发布活动信息,征集项目。
(二)评审阶段(2019年7月25日——7月31日)
1.评选;
2.确定项目;
3.发布评选结果。
(三)实施阶段(2019年8月-2020年1月)
1.签订项目协议;
2.全面实施项目,由市妇联、各镇(街)妇联督导管理。
(四)评估总结(2020年2月)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内容设计能够实际操作、持续推广,社会预期效益明显。
(二)项目团队成熟,有实践经验基础,有专业人员参与的项目优先,项目预算要坚持科学、实际、节约的原则,预算合理、安排得当。
(三)各镇(街)妇联根据活动要求,结合当地妇女儿童及家庭工作重难点,指导组织有关机构申报非命题项目。有配套资金或筹措资金的项目优先。
(四)如有疑问,可与项目负责部室、联系人沟通咨询,申报资料请于2019年7月25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市妇联邮箱(xnflbgs@163.com)。其中命题式项目资料需填写附件2、4、5;非命题式项目需填写附件3、4、5。
附件:1.兴宁市妇联幸福家庭公益项目创投活动项目情况表(命题式项目);
2.兴宁市妇联幸福家庭公益项目创投活动申报项目情况表(命题式项目);
3.兴宁市妇联幸福家庭公益项目创投活动申报项目情况表(非命题式项目);
4.兴宁市妇联幸福家庭公益项目创投活动项目申报书;
5.兴宁市妇联幸福家庭公益项目创投活动项目预算经费表。
兴宁市妇女联合会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