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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活动
浏览次数:843作者:来源: 金诺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2-08 16:10

 

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暨第14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兴宁市妇联积极联合兴宁市司法局等10多个部门,在明珠文化广场开展了兴宁市“12∙4”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咨询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提供咨询服务等形式,向广大市民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的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活动现场,妇联及司法部门工作人员向前来咨询的妇女群众就家庭暴力、婚姻家庭纠纷等相关问题作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并派发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等宣传单和宣传手册。整个活动现场热闹非凡,吸引了不少妇女姐妹参加,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据统计,活动期间,悬挂宣传标语30多幅,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0000多份,现场解答各类疑难法律问题150件,参与咨询活动群众近2500多人。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弘扬了宪法精神,增强全民法治意识,为法治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