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2555作者:来源: 兴宁市妇女联合会发布时间:2019-01-29 16:39 |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常态化,推动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妇联联合开展了2018年兴宁市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活动通过群众自荐、他荐和组织推荐等方式开展,经各镇(街)积极推荐,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妇联联合评审,确定了候选家庭名单,现予以公示,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公示时间为2019年1月29日至2月11日。在公示期限内,欢迎广大干部群众以来信、来电等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候选家庭成员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联系电话:0753-3380563;传真:0753-3382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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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妇女联合会
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