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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转告!即日起到年底,兴宁集中整治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为!
浏览次数:802作者:来源: 金诺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7-03 11:40

 

为进一步推进创建我市交通秩序管理示范城市、文明城市,提升城市文明程度,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兴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从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驾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实现城区驾乘两轮摩托车戴头盔率达到95%以上,农村达到80%以上的工作目标。

 

 

(一) 宣传阶段(2018年7月1日至7月31日)。

利用电视、微信、微博、报纸、印制交通安全宣传单进行广泛宣传,大力宣传驾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危害性,引导交通参与者关注、支持集中整治工作,做到人人知晓、自觉遵守文明、安全、规范出行,为整治行动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在宣传阶段查获骑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要求其观看警示教育片半个小时、戴红袖章协助交警执勤半小时、抄写宣传资料提高安全意识、消除交通违法行为(购买或外送头盔),登记姓名、单位地址、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关注兴宁交警微信公众号后,暂不作罚款,教育放行处理,但将违法行为录入电脑备案,第二次违法被查获时,除上述各项照做外,一律从严处罚。

 

所以,别怪小布没提醒大家:

 

7月1日至7月31日

骑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是要这样子出丑的哦:

“观看警示教育片半个小时、

戴红袖章协助交警执勤半小时、

抄写宣传资料提高安全意识、

消除交通违法行为(购买或外送头盔)”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8月1日至12月30日)。

将城区划分为五个整治区域,由五个整治组负责,以整治驾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这一交通违法为重点,坚持天天整、滚动整、反复整、白加黑整,采取超常规措施铁腕整治,以达到预期工作目标。

 

交警提醒

头部是人体重要的部位,而安全头盔可以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未戴安全头盔一经查获,将会对您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不便,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记得要戴安全头盔哦!

 

来源: 兴宁公安交警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