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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科学发展观 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
浏览次数:1274作者:来源: 金诺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0-25 16:50

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是衡量社会进步的重要尺度。我市地处粤东北部,是经济欠发达的山区县级市,辖17镇3个街道办事处,450个行政村、  个社区居委会。2009年末全市总人口114.98万人,其中女性55.85万人,0—17岁人口27.54万人。妇女儿童规划实施近十年来,我市妇儿工委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妇儿工委的重视和关怀下,紧紧围绕两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有力措施,不断优化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环境,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妇女儿童整体素质明显提升,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得到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妇女儿童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通过与“两个规划”2010年终期目标对照,总体发展情况良好。

一、“两个规划”贯彻实施情况

(一)妇女参政、议政有了新进展。“两个规划”实施以来,我们把推进妇女参政议政作为一项主要内容,通过开展一系列女性人才培训工作,大大提高了我市妇女参政、议政的意识和能力,参与决策及管理的比例不断扩大。2009年末,全市干部总人数22416人,其中女性9301人,占41.4%。有市人大女代表76名,占代表总数的22.4%,市政协女委员28名,占委员总数的10.1%。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均为100%;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达100%,市直、乡镇女一把手4名,现职副科级以上女干部   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领域也涌现出诸多女性拔尖人才,越来越多的女性走上领导岗位,促进了两性和谐发展的社会进程。农村妇女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妇女在社区居委、村委会基层自治组织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

(二)妇女儿童的社会维权体系日益完善。近年来,我市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地方性法规,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各镇(街道)设立了家庭暴力投诉点,构筑了市镇村三级维权网络,做到市有维权接待中心,镇有维权接待站,村有维权投诉点。社会普法教育日趋深入,法律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广大妇女儿童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建立了法院维权合议庭、法律咨询热线,设立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服务中心,逐步构建起了妇女儿童咨询投诉、司法保护、社会救助维权网络,有效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推进了我区妇女儿童工作法制化进程。

(三)适龄儿童受教育整体水平稳步提高。2009年,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达100%,初中学生毛入学率达100%,中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分别达到了100%和99.55%。小学女生辍学率为0,初中女生辍学率为1.12%;高中学生毛入学率达到78.2%(目前已达90.2%)。成人中高等教育良性发展。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基本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全市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成人识字率为97.08%,其中女性为93.1%;青壮年识字率为99.87%,其中女性为99.37%。积极优化教育发展环境,仅 2009年就投入财政性教育经费4.85亿元, 用于改善办学条件。认真落实了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为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解决了上学难问题。

(四)妇幼卫生保健事业长足发展。不断加大妇女、儿童保健工作力度和相关投入,加强了市镇村三级预防保健网络建设。2009年投入卫生经费4.70亿元,其中妇幼保健经费3087万元,疾病预防控制经费2733万元,从而使我市卫生事业的各项指标都达到较好的水平,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0.59%(目前已达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5/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由上年的7.63‰下降为6.7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8.34‰,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了94.65%。在此基础上,重点开展了育龄妇女、儿童健康普查工作,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95.04%。全市儿童计划免疫覆盖率为100%,常规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的乡镇为100%;积极开展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普查率达到73.07%。

(五)妇女儿童社会保障救助工作成果明显。近年来,我市立足改善民生,不断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重点加强了对妇女儿童的保障与救助。2009年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6.58万人,其中女性有2.92万人,占44.4%;参加工伤保险人数3.36万人,其中女性1.62万人,占48.2%;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4.09万人,其中女性1.52万人,占37.2%;参加失业保险人数3.57万人,其中女性1.52万人,占42.6%;参加生育保险人数2.67万人,其中女性1.52万人,占57%;生育保险覆盖率为94.65%。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04万人,其中女性2.01万人,占39.9%;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5.48万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4.89万人。特殊群体的妇女儿童得到了更多关注和保护,城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享受定期及临时救助的妇女儿童人数大幅上升,并逐年提高。

(六)妇女儿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不断优化。2009年,我市农村改水受益率为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9.01%,城市绿化覆盖率38.3%,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城市污水处理率为69%(目标60%)。全市城镇社区服务设施16个,城镇便民、利民服务网点数21个,确保了妇女儿童享有社会福利权利。深入实施“春蕾计划”、“关爱女孩行动”和单亲特困母亲“四援助”活动等,积极拓宽筹资渠道,通过内引外联,共筹资    万元资助了   名贫困儿童上学,帮助   户单亲特困母亲兴建了安居房。妇女儿童文化、体育、科技活动蓬勃开展,清理整顿了中小学周边的网吧、摊点,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实施“两个规划”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强化政府行为,完善工作机制。在实施“两个规划”工作中,我们不断强化政府行为,坚持做到“硬件建设三保证、制度建设四完善、机制建设五纳入”。

“硬件建设三保证”:一是保证机构健全。自成立妇儿工委以来,始终由一位副市长担任主任,两个规划颁布以后,为加强力量,并结合工作实际,多次调整妇儿工委成员,扩大工作范围,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由最初的26个增加到  个,并在每个成员单位都配备了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妇女儿童工作,增加了工作的延续性和实效性。二是保证人员编制。为保证两个规划的顺利实施,我市专设编制,专设人员,成立了妇儿工委办公室,配备了专职人员,从而保证有人做事,有阵地做事。三是保证经费。市政府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每年还将妇儿工委工作经费列入到财政预算,保证了“两个规划”的顺利实施。

“制度建设四完善”:一是完善例会制度。每年召开1—2次成员单位会议,汇报妇儿工委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完善汇报制度。市政府副市长、市妇儿工委主任每年都要抽出时间,专题听取两个规划工作实施情况汇报,针对两个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给予协调解决,并对下一步妇儿工作发展方向提出指导意见。三是完善联络制度。在各成员单位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主管领导和联络员。四是完善走访制度。定期下到基层,走访慰问贫困学生和家庭,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机制建设五纳入”:一是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二是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三是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程。四是纳入政府工作报告。五是纳入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范围。现在全市的妇儿工作已初步形成了政府主管、妇儿工委牵头、成员单位分工负责的上下贯通、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社会化工作格局和尽职尽责为妇女儿童服务、实实在在为妇女儿童做事的工作机制,保证了妇女儿童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有专人抓,专人负责,推动了妇女儿童规划的全面实施。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我们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在“两个规划”实施工作中的积极作用,通过电视、《今日兴宁》等各类宣传媒体和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构筑多层面的宣传平台,全方位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宣传。通过召开各类会议向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进行宣传,使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的进步观念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共识,使性别意识逐步进入决策层;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妇女儿童宣传,提高妇女儿童自我发展和自我保护的意识;通过培训学习向妇女儿童工作者进行宣传,提高做好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通过开设“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讲座,悬挂墙体条幅,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开辟妇幼保健专栏和教育专栏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男女平等”、“儿童优先”和妇女儿童规划,促进全社会形成共识。通过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的社会主流意识不断强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三)重视依法维权,提供法律保障。积极协调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建立了“一站、三队伍、三中心”。“一站”即设立妇女维权站; “二队伍”即维权陪审员队伍、维权志愿者队伍;“四中心”即在司法局设立法律援助中心,在民政局设立社区求助中心,在公安局设立了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家庭暴力列入110报警范围)。与此同时,各乡镇、街道也成立了家庭暴力投诉点,形成了市镇村三级维权网络,从而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强化管理,提升工作水平。在“两个规划”实施工作中,我们不断强化管理,有效促进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一是坚持目标责任管理,本着条块结合、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制定并完善了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实施目标责任分解书。二是坚持开展年度监测统计和阶段性监测评估工作,这些都为迅速提升妇女儿童工作水平打下了基础。

(五)加强监测评估,保证工作质量。在开展此项工作中我们重点抓了五个方面:建立监测评估机构,专门成立了监测评估领导小组,监测统计组和专家评估组三个机构,负责日常监测评估工作。同时,还针对监测工作要求,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做到有人管、有人揽。市妇儿工委办负责协调,由统计部门负责监测统计牵头工作,包括材料综合,报告撰写等。卫生教育等部门负责提供有关监测数据,其他成员单位给予支持配合;制定监测评估指标体系,真实、准确、及时地收集规划实施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开展系统培训,提高监测评估工作的质量;为建立数据库做了大量的基础准备工作,对妇女儿童发展监测统计数据进行充分利用,深层开发,透彻分析。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地促进了“两个规划”实施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加快了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步伐。

三、实施“两个规划”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各级各部门的重视支持下,我市在推动实施“两个规划”、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从妇女儿童发展来看,妇女就业难、妇女病普查难等现象依然存在,妇女参政议政整体水平偏低,基层女干部和女后备干部来源不足;农村妇女儿童生存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妇女儿童缺乏活动场所;贫困妇女儿童的受教育及健康状况存在困难;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从妇女儿童工作来看,一方面是认识不到位,少数部门对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实施两个规划认识不足,把妇儿工委工作当成妇联工作,妇女儿童工作在本部门工作中没有充分体现;另一方面是工作不到位,未能充分履行管理妇女儿童事务、实施两个规划的职责,分性别统计体系需要建立,开展妇女儿童工作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阶段工作的重点

(一)着眼提升妇女儿童的生产生活生存能力,实施素质提高工程。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采取多种教育、培训形式,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受教育程度及终身受教育水平,提高妇女的整体素质,使妇女获得更多平等发展的机会。巩固 “普九”成果,切实做好儿童义务教育工作。加大对农村妇女的实用生产技术培训,提高科技应用能力。通过提高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思想道德素质,造就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时代女性。

(二)立足加快全市经济发展,实施创业就业工程。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这一主题,把推进妇女创业和就业摆在重要的位置,突出抓好。引导广大妇女转变观念,增强创业意识,挖掘创业潜能,投身创业实践。充分发挥女企业家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形成鼓励妇女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综合运用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教育的手段,大力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努力转变性别观念,抵制用工中的性别歧视行为。加强妇女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妇女就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

(三) 着力促进妇女儿童权益的最大化,实施维权保障工程。加大对《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继续发挥维权联席制度和法律援助中心的作用,进一步完善维权网络建设,完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体系,改善全市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形成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良好风尚。

(四)结合改变妇女儿童生存状况,实施扶贫救助工程。把开发式扶贫、救助式扶贫与推进妇女儿童工作结合起来,采取定点帮扶、对口支援等有效措施,帮助他们脱离困境,不让任何一个孩子因贫困造成失学、辍学;注重扶贫实效,努力缓解贫困妇女儿童的困难程度,减少贫困妇女儿童数量。

(五) 围绕提高妇女儿童身体素质,实施保健康复工程。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母婴健康提供良好服务。做好妇女儿童健康常规检查工作,组织发动全市妇女进行定期的生殖及健康检查,对贫困妇女儿童进行免费检查,特别是要对全市幼儿园进行不定期的儿童营养状况检查,使营养不良患病率有所控制、有所降低,巩固儿童计划免疫覆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