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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普法宣传资料
浏览次数:733作者:来源: 金诺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7-14 11:55
  1. 目前我国实施了几个五年普法规划?

答:我国从1986以来,已完成了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入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活动,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创建活动,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1. 什么是“六五”普法?

答:“六五”普法是2011—2015年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简称,是指从“一五”普法开始到现在正经历第六个五年的普法教育。

  1. “六五”普法的规划从何时开始到何时结束?

答:“六五”普法的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2015年组织考核验收。共分三个阶段:2011年上半年,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检查验收阶段。

  1. “六五”普法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氛围的形成。通过深入扎实的法治实践活动,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履行职责、依法服务社会的水平,推进法治广安建设。

  1. “六五”普法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坚持分类指导,讲求实效;坚持普治并举,同步推进;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全民参与。

  1. “六五”普法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广安”建设,推进依法治市。

  1. “六五”普法对象包括哪些?

答:全市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是重中之重。

  1. 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主要有哪些?

答:(1)观看电视法制栏目。(2)接受普法资料和学习法律知识。(3)参加法律咨询活动。(4)因买假货向消协投诉进行维权。(5)阅读报纸的法制报道。(6)遇到法律问题向律师、法律热线12348进行咨询。(7)观看法制专栏、板报。(8)参加普法考试等法律知识测试。(9)参加乡村或社区组织的法律知识培训。(10)观看法制文艺演出。(11)浏览普法网站。(12)中、小学生参加法律课、听法制讲座等。

  1. “法律六进”指的是哪六进?

答:“法律六进”指的是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把法律知识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做到法律宣传资料进乡村、法制文艺进乡村、法律服务进乡村。围绕和谐社区建设,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围绕法治校园建设,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开展“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推进基层单位法治化管理水平。

  1.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由来是什么?

答:2001年4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1. “六五”普法规划提出,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什么活动?

答:(1)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2)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3)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4)依法治校示范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

  1. 法制宣传教育责任主体包括哪些?

答: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普法规划的实施工作。各部门各行业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本部门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各类媒体要积极承担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责任。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