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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妇联平安家庭创建工作规划(2012-2022年)
浏览次数:933作者:来源: 金诺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1-15 11:35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兴宁市委、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创建平安兴宁的意见》(兴发[2012]23号文)精神,根据《创建平安兴宁行动计划(2012-2022年)》的分工要求,结合我市妇女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兴宁市关于全面创建平安兴宁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在市委、政府和梅州市妇联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以平安家庭创建为主线,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妇女组织基层工作为重点,全面落实综治和平安建设各项措施,为我市新一轮平安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根据兴宁市委、政府平安兴宁建设的要求,各级妇女组织要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以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把维权和维稳工作相结合,经过十年的平安创建活动,使广大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广大家庭更加和睦美满,推动全市向“社会更加和谐、治安更加良好、环境更加优美、群众更加幸福”的总体目标迈进,为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行动步骤

  1、第一阶段(到2013年底):全面铺开。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全面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在原有“平安家庭”示范(镇)村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导和广泛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

  2、第二阶段(到2015年底):系统推进。通过分类指导,实施重点突破,使全市40%的乡镇农村家庭、50%的城市和单位的家庭率先达到“平安家庭”创建的标准。

  3、第三阶段(到2017年底):形成体系。平安家庭创建体系全面形成,全市60%的乡镇农村家庭、80%的城市和单位的家庭率先达到“平安家庭”创建标准。

  4、第四阶段(到2022年):巩固提升。进一步提高“平安家庭”的创建水平,建立“平安家庭”创建机制,使更多的家庭达到“平安家庭”创建标准,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持久地开展。

  四、主要措施

  1、法律平安知识进家庭。制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集中宣传、入户宣传、重点人群重点宣传等方式,抓住“三八”妇女维权宣传周、“6.26”国际禁毒日、“11.25”反家暴日、“12.4”法制宣传日等特殊纪念日进行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将创建活动具体化、形象化、通俗化、群众化。同时,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妇联干部要充分发挥善做群众工作的优势,采取各种方法,主动做好形势宣传、政策解释、疏导情绪、矛盾调解、帮困解难、凝心聚力的工作,确保矛盾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地实现社会稳定与妇联维权的一致性,推动平安兴宁建设的顺利开展。

  2、安全防范措施进家庭。围绕“防盗窃、防抢劫、防拐卖、防渗透、防隐患、防犯罪”和“无毒品、无赌博、无暴力、无艾滋、无邪教、无传销”的“六防六无”创建目标,在家庭中开展广泛开展宣传,提高安全防范、健康文明的意识,保证家庭平安。要通过生动活泼的创建活动和宣传形式,激发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的主体意识和参与热情。特别要加大对留守、流动、单亲、特困等家庭的普法工作力度,扩大创建工作覆盖面。

  3、矛盾纠纷调解进家庭。针对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中婚姻家庭矛盾集中突出的状况,应用社会工作方法,整合社会资源,依托全市维稳开展婚姻家庭纠纷调解,设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推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向社会化、专业化发展,并重点做好家庭暴力等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要充分发挥市妇联维权部门、妇联干部人民调解员和维权志愿者的作用,对婚姻家庭矛盾和邻里纠纷进行定期排查、调查走访、及时调解。同时,要不断完善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加强与公、检、法、司等部门的联系和合作,为平安兴宁建设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4、认真学习“平安家庭”创建标准,切实开展创建活动。在全面发动广大家庭积极参与的基础上,注重培养选树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辐射示范作用。着力发挥社区(村)“妇女之家”的维权作用,丰富“妇女之家”的维权功能,开展维权咨询指导、心理情绪疏导、婚姻关系调节、邻里纠纷调解等方面的帮助,为妇女提供面对面的维权服务。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我市“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已经纳入全市综治综合考核,每年底,根据市综治委的部署和要求,将组织“平安家庭”创建工作考核。各街道妇联、妇委会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将“平安家庭”创建纳入当地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规划,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将这项工作认真抓实抓好。

  2、广泛宣传,扎实推进。各级妇联组织充分运用各种宣传载体,采用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和目标,将创建活动具体化、形象化、通俗化,使广大家庭成员在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中自觉认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并通过“平安家庭”示范户的创评活动,激发广大群众的参与热情,引导家家户户创平安,力争“平安家庭”创建率达80%以上。

  3、坚持创新,抓好示范。各街道妇联、妇委会要创造性的开展创建工作。积极探索具有本地特点、利于活动开展的良好工作方式,坚持抓好示范点工作,完善示范点的各项制度。要大力选树和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

  4、及时上报,规范档案。各街道妇联、妇委会要对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做法进行挖掘、总结,及时通过图片资料、信息等形式,将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市妇联,并做好档案材料的归类整理,以备年底考核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