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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1421作者:来源: 金诺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2-12 15:40

各镇(街)妇联,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兴宁站):

    根据市有关文件的通知精神,市妇联作为市安全生产宣教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需配合做好相关宣传教育工作,请各镇(街)妇联、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兴宁站)结合工作实际,做好以下工作:

    1、在各镇(街)妇联、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兴宁站)的自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中转发省、市妇联关于倡导文明出行、烟花爆竹燃放、电动自行车充电等内容的安全公益广告片(梅州妇女微信公众号);

    2、把相关内容纳入春节期间各类宣传活动,以及即将到来的三八节、国际家庭日、六一节、中秋节等重要节点活动,通过展板、讲座、公益广告等形式丰富宣教内容和形式,帮助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掌握安全生产生活知识,提升安全生产意识。

 

兴宁市妇联

2018年2月12日